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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斷調整只為尋找最美好的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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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斷調整只為尋找最美好的共識


人文館特殊的建築基地位置,使它將肩負椰林大道的起點所代表的臺灣大學精神與意象;與諸多古蹟及歷史建築相鄰,意謂它必須對文化及歷史有所對應。

人文館必須繼承歷史的意義也必須開創未來的價值。

人文館在過去 9 年的規畫討論中,不斷探討著自身與校門景觀及歷史建築協調輝映的可能。 2006 年來,經過 10 案公開的校內討論,目的就是希望找出最大共識的最佳方案。第 10 方案已經獲得絕大多數師生的支持,不但校務會議做成全力支持儘速興建的決議,學生會、學代會等學生團體也公開發表聲明支持。

而本次修正更是傳承既有之精神,更加的尊重歷史建築、重視都市公共性及學生活動空間等課題所進行的調整。

臺大學生會、學生代表大會全體代表絕非盲目支持人文大樓興建案,也絕非認為「人文精神與景觀不重要」。我們認同的是民主精神,亦即「每個人所認為重要的事情」都應該在合適的程序裡進行討論,並獲得同等的重視,但不應該作為徹底推翻共識的理由。
— 針對臺灣大學人文大樓一案相關爭議臺大學生會與學生代表大會共同聲明,2015 年 3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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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種可能性方案的評估


各種可能性方案的評估


人文館從籌建以來,多次引發校內外的關注及討論。秉持以人為本,尊重多元意見的開放精神,從 2006 年開始,已經舉行過 14 次的籌建會議,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 11 次討論及校務發展委員會 7 次審議;而在從 2008 年開始至今的 6 年多的時間裡,為了化解校內對於量體過大、設計與校內建築風格不符的爭議,更舉行了 8 次公開說明會以及 4 次公共討論與專家論壇。在這長達 6 年的來回審議過程之中,也透過校內的各項民主審議流程,在可行的範圍內成功將一度高達 80 公尺高的設計*¹,降低為如今平均約 20 公尺的高度(14.6-25.7 公尺),顯見本案為廣納建言及盡可能滿足各方期待,過程中本案也依據各階段性的共識調整。

在最大共識得以實現的今日,相較於從前,人文館最後的量體從 2007 年《先期規畫構想書》高達 21,000 平方公尺的總樓地板面積下修至 15948,83 平方公尺,較原規畫減少24%。高度亦從第 4 案最高的 23 層下修至 7 層,整合了專業與多元的意見。


註解
① 學者專家研討會建議本案以低建蔽率創造高層地標性建築研議方案。

2007年5月—2007年10月

2007 年 5 月—10 月,基地既存三棟洞洞館保存與否研議階段。
初步建築量體配置。方案 A,5,936 坪 (8層*³);方案 B,6,360 坪*² (10層*³)。


2007年10月—2008年12月

2007 年 10 月,台北市政府文化局決議保存農業陳列館為歷史建築,哲學系及人類學系館拆除,確定基地範圍。

初步建築量體配置階段。方案 C,4,556 坪* (9層ª);方案 D,6,184 坪* (9層ª)。

方案 15,348 坪* (10層ª);方案 25,404 坪* (9層ª);方案 34,556 坪* (11層ª)。


2008年12月—2009年5月

專家及學者研討會建議本案(降低建蔽率)作為創造地標性建築階段。

方案 4-15,600 坪* (23層ª);方案 4-25,683 坪* (18層ª)。


2009年5月—2009年9月

允許提高建蔽率以降低樓層階段。

方案 5-14,883 坪* (11層ª);方案 5-24,867 坪*(12層ª)。


2009年9月—2010年1月

進一步減量以減低建築量體階段。

方案 6 ˘4,297 坪* (9層ª)。


2010年1月—2011年4月

各系所空間部分集中,建蔽率再提高以再降低樓層(含增加地下化樓層)階段。

方案 74,212 坪(6層ª);方案 8,4,212 坪* (8層ª);方案 94,311 * (8層ª)。


2011年4月—2015年4月

各系所空間全部集中建蔽率極大化以進一步降低樓層階段。

校內共識再整合及校外審查準備階段。

方案 10,4,209* (6層ª)


2015年4月 —2016年3月

本案經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設計審議」後所做建議,設計修正為北側量體 (面農業陳列館側) 下方挑空增加一層,樓層數增至七層,西側量體 (新生南路側) 修正為增至七層。
此外,都市設計審議委員亦建議北側及西側量體沿著新生南路軸線配置,如此可使本案與農業陳列館之棟距更加開闊。

方案10 (都市設計審議修正案),4,824* (7層ª)


2016年3月 —

本案經2016年3月21日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通過,地上建築高度修正為六層樓。維持北側量體下方挑空四層、北側及西側量體維持沿著新生南路軸線配置。

方案10 (都市設計審議修正案),5048坪

② 上列所標示各案面積均不包含農業陳列館。

為最高樓層數,並非表示整棟建築都是此高度。

* 上圖各案圖示僅為表達容積量體之立體分配關係,無涉及建築造型及立面形式

* 上列所標示各案面積均不包含農業陳列館。

ª 為最高樓層數,並非表示整棟建築都是此高度。

º  為最後方案。

˘ 「校門搶救聯盟」成立。

˘˘ 「人文青年復興陣線」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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